长阳劳动争议仲裁委五项措施加速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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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今年以来,长阳劳动争议仲裁委加大维权力度,采取五项措施,加快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进度,缩短办案时效,尽可能在最短时效内解决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实行答辩期征询制度。对被诉人自愿缩短答辩期的,可在其书面认可的答辩期满后组织开庭。对被诉人明确表示无须答辩期的,立即组织开庭。
二是建立预约开庭制度。在确定开庭时间时,先询问双方当事人开庭当日有无其他法律活动之后,再定开庭时间,送达开庭通知。
三是实施特殊案件快速处理制度。对拖欠工资、支付医疗费及生活费等案件一律快立、快审、快结,必要时先行部分裁决预付。
四是逐步实行当庭裁决制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时,当庭进行裁决。
五是强化法定时效结案制度。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在法定时效内处理完毕,杜绝积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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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4:16: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