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襄阳市区重点工业企业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银行贷款实行财政
襄阳市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了加快工业兴市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决定对市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实行财政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鼓励工业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效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襄阳市区(襄城、樊城、襄州、高新、经济开发区)内注册,并在襄阳市区各银行金融机构开户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上市后备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产业集群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企业。
(二)2011年度在市区各银行金融机构获得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并已产生贷款利息。
(三)经营业绩良好、企业和产品市场诚信度高、无经营劣绩。
二、申报贴息时间和贴息标准
对市区上述企业从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市区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固定资产投资实际贷款,按2%贴息一年。
三、贴息资金的申报程序和下达方式
(一)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按以下程序申报。
1、市直企业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在市科技局设立的贷款贴息办公室申报。各城区企业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先报各区科技局,由各区科技局会同同级经信局、财政局初审后,于每月25日前报市贷款贴息办公室审核。
2、申请财政贴息的项目,企业提供如下资料供审核:①项目审批(备案)文件和项目可行性报告;②企业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③银行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拨付单据及利息支付凭据;④上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从2011年9月起,每月下旬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和提供贷款的各银行金融机构联合对申请财政贴息的固定资产项目资料进行审定,并下达贴息资金使用计划。贴息资金由市财政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给项目实施企业在所贷款的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帐户。
四、贴息资金的监督管理与服务
(一)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已经完工交付使用,其贷款利息已经计入财务费用的,收到的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尚未正式交付使用的,贷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收到的贴息资金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二)为支持今年重点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各银行金融机构应本着做大做强的原则,为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提供相关的政策服务。
(三)年度终了,企业尚未计提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收到的贴息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单独反映,专门用于支付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实际支付的利息如有差额,按有关财务费用规定执行,若以后遇到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四)市财政局、科技局、经信委要定期对贴息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贴息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各城区财政局、科技局、经信局应在次年三月底前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书面报告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贴息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任何部门和地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贴息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除全额收回贴息资金外,还要取消其以后年度获贴息的资格。
(六)市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三楼,办公电话:157****3838。联系人:
市科技局 靳 静 138****9266
市经信委 孙京瑞 139****9708
市财政局 曾志强 135****5116
襄城区科技局 马荧船 156****1777
樊城区科技局 王建伟 139****8022
襄州区科技局 孙 喆 159****6726
高新区科技局 钱 娟 138****9175
***:2011年贴息申报表点击
http://www.xfkj.gov.cn/admin_new/Article.asp?ArtID=15944
市科学技术局 市财政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人行襄阳市中心支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