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起72人
“新沟镇街对21人超标准发放卫生费,该街财务人员黄亚平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纪委监委连续通报曝光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警示全区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筑防线。
今年以来,东西湖区纪委监委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式新动向、“四风”问题的新面孔新变种,全面整治“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加压。紧盯关键节点,每逢节假日,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常念“紧箍咒”,严明纪律要求;协助区委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办法,印发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解答;通过约谈、督办、实地调研、督导检查、定期公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等方式,督促区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和各区直、街道纪工委进一步加大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力度,压实工作责任,补齐工作短板,倒逼责任落实。
该区不断加强专项督查,组织8个检查组,对全区70余家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省市有关要求,对区人社局下发进一步强化全区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管理的监察建议书, 同时对全区66家单位下发《清退通知书》,对2014年7月1日以后的违规发放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同时,该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以钉钉子精神不断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人,问责15人,印发典型问题通报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