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区公园广场恢复开放的通告
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广大市民日常生活需要,自即日起,县城区公园广场恢复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湘山公园,县城区各广场。室内景点和场所暂不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县城区公园广场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班子,负责做好公园广场恢复对外开放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巡逻值守和游客群众劝导等工作。
三、湘山公园原则上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关闭,并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登记通道,游客接受体温检测和个人健康信息登记且无异常方可进入公园,体温异常人员禁止进入,并按疫情防控相关流程处置。
四、进入公园、广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在公园广场聚众聊天、打牌、广场舞等一切聚集性活动。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公园广场。
五、科学防疫,安全游玩。倡导文明游玩,注意保持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