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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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6日发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鄂政扶发[2015]25号)文件精神,按照“瞄准对象、应补尽补”的工作要求,我县雨露计划扶贫项目已完成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公示监督等程序。经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我县2017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补助对象688人、补助资金103.2万元。请各乡镇接此通知后,迅速通过“一折(卡)通”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并在栏目中注明“雨露计划扶贫补助”。各乡镇不得自行调整雨露计划项目,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扶贫部门要及时将受扶信息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进行***管理。
附: 团风县2017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和到户明细表.xls
团风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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