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体系
近日,市府办公布了15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危险路段)名单,明确了存在的主要问题、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及整改时限。这是我市第一次从政府层面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挂牌督办,市安委办牵头构建重大事故清单管理体系运作初现成效。根据2019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责任分解清单要求,3月以来,市安委办牵头开展新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体系构建工作。一是加快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试行)》,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上报、督促、复查(验收)等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二是加紧隐患排查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根据排查情况,确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危险路段)名单。三是加大督办整改力度,首次由市政府发文公布隐患整改单位名单,首次明确属地和市级行业部门为督办单位进行双重督办,同时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动员社会各界对整改单位进行监督,有效形成了督办合力。(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