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8年第6批次(17挂)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8年第6批次(17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扬州市人民政府:
宝应县呈报的(宝)地挂呈字[2018]第6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和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宝应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安宜镇官沟村、郭庄村、潘桥村、齐心村、三里村、三团村,安宜镇镇集体,曹甸镇周管村,夏集镇夏集村,夏集镇镇集体等38.782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实施经苏国土资挂〔2018〕74号文件批准的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挂钩规划。
二、你市要督促宝应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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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扬州市国土资源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18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