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顺德区专利资助的通知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顺德区专利资助
(二)业务科室:
知识产权和工业设计科
(三)政策依据:
《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支持方向 :
发明、实用新型、PCT国际专利申请
(五)扶持对象:
根据《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凡是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申请PCT(专利合作条约)以及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顺德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常住人员,均可申报顺德区专利资助。
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的申请地和授权地均在顺德区。
(六)扶持金额(总金额,各项目金额及数量)
1、获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项给予专利权人500元资助;
2、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提交实审后,按申请费和实审费实际交费额资助。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后,每项给予专利权人5000元奖励。一个单位或个人同一年度申请资助超过20项时,超出部分每项给予2000元奖励;
3、代理的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专利代理机构1000元奖励。专利代理机构同一年度申请资助超过100项时,超出部分每项给予500元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
4、对首次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万元奖励,并对代理该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给予5000元奖励;
5、申请PCT(专利合作条约)的专利,按每件2500元给予资助;
6、获美国、日本、欧洲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5000元;已获得其他国家及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5000元,奖励最多不超过2个国家或地区;
7、同一单位同一年度享受的专利申请无偿资助及授权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七)扶持方式:
无偿
(八)受理申报时间:
(九)申报材料:
1、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顺德区户籍人口提供身份证,常住人口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及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以上证明缺一不可;
2、申报中国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资助的须提交中国专利证书复印件和专利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复印件;
3、申报外国发明专利资助的须提交外国专利证书和授权说明书扉页复印件以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外国专利证书和授权说明书扉页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交该专利对应的中国专利授权说明书扉页复印件;
4、申报PCT国际专利申请资助的须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PCT国际专利申请费(官费部分)***复印件;
5、申报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实审费的须提交请求书首页复印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收据复印件;
6、专利资助资金拨付的银行账户,个人的需提供顺德区农行或农商行的存折首页复印件或银行借记卡,单位的需提供户名、开户行、账号;
以上1-6项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原件校队。
(十)纸质材料递交要求
1、登录http://spjx.shunde.gov.cn,打开“项目审批及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申报;
2、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和个人在系统上申请资助的PDF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经科局知识产权和工业设计科(大良德民路3号区政府西五楼)。邮寄只收EMS。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容桂经科局:李健林,电话:29213927
区经科局:黎慧敏,电话:22803376;黄楚茵,电话:22830386。
***:顺德经科局项目审批及绩效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doc
***:2015年度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专利资助】.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