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部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部分)的通知》(佛经贸函〔2011〕6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范围。
1、重点扶持家鞋柜shoebox专卖用电器、陶瓷、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五类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
2、鼓励和引导铝加工行业铝表面处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减少能耗、铝耗和废水排放,促进铝加工行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企业是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独立法人,项目在我市范围内实施;设备购置行为发生在2010年以来,项目经市、区经促部门或者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备案(核准);项目未获得过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也不得重复申报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其他类别;所购置设备具有先进性、节能性、环保性、安全性;申报企业2010年度实际入库税金(含附加)在30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单笔设备购置额在1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1)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写佛山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建设期限及具体实施计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2010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入库证明。(4)企业购置先进设备清单及***复印件。(5)项目备案(核准)证书。(6)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1:2011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有意申报的企业请于
容桂经济促进局 李振宗 28386883
顺德经济促进局 严伟坚 228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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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李振宗 最后编辑于 11-9-9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