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建设项目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计划审批(施工用水许可证审批)151727
各区(市、县)水务管理局、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生态促进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生态建设管理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19〕207号)等要求,我局修订了《贵阳市建设项目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计划审批(施工用水许可证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贵阳市建设项目节水评估报告或方案审查“先诺后审制”实施办法》和《贵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现将三个《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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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阳市建设项目临时用水贵阳市建设项目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计划审批(施工用水许可证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修订).docx
***2:贵阳市建设项目节水评估报告或方案审查“先诺后审制”实施办法(修订).docx
***3:贵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修订).doc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