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建通〔2020〕32号关于全面加强小区封闭管理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155445
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双龙航空经济区生态建设局、综保区开发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认真落实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的紧急通知》(筑肺炎防控〔2020〕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传染源、切断传染链,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全面加强小区封闭式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要督促辖区内物业企业严格落实小区防控责任。物业企业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联动属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加大防控工作力度,组织专门队伍24小时轮班值守、排查,强化小区封闭管理措施,非小区业主未经允许不能进入小区,进入小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进行“二维码”扫码识别及检测体温,对不戴口罩拟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劝返,对进入小区业主车辆逐车逐人按要求进行核查。
二、各区(市)、县要督促物业企业加强管理的商务楼宇的疫情防控。物业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商务楼宇入住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内部环境清洁、通风和规范性消毒,加强对员工的健康宣教和健康提示,严格排查每一名节后反岗员工的来源地和14天内活动轨迹,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上岗,严禁“带病上岗”,做好员工信息登记工作,督促员工加强自我防护。
三、各区(市)、县要加强本辖区物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物业企业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相关部门、小区业主充分互动,挖掘资源、互通信息、拓展渠道,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打赢小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