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依法检查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的通知173023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依据《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按照《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依法分级加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办将对各辖区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维修检测细则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二、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及检查区域由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根据工作安排提前通知,检查结果通报给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三、人民防空警报设施重大故障处理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电动警报终端电机故障在当地电机修理点维修;
(二)电动警报终端控制器、电声警报终端、多媒体警报终端(含LED显示屏)故障联系郑州欧丽信大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维修。(邮寄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春兰路30号,联系人:李聚杰,联系电话:137****5512;贵阳市欧丽信大区域经理:邹锦峰,联系电话:138****3531)
四、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完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相关档案资料,并认真做好巡检工作并填写检查登记表。
五、本次检查产生的维护费用按照《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依法分级加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通知》要求,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报本级财政自行解决。
六、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及时将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到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设置点管理单位,提前做好检查准备,做好相关资料登记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圆满完成,保证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