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万鸿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234038
贵州万鸿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万鸿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贵州万鸿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
2、建设地点:开阳县宅吉乡
3、项目概况:贵州万鸿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位于开阳县城北东37°,直距35km,行政区划属开阳县宅吉乡所管辖。矿区由二十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为5.3685km2。
矿山保有资源储量为6.66万t,设计可采储量6.33万t,服务年限3.3年。
本项目部分矿体埋藏较浅,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运输方案。对整体性较好的岩层,采用浅孔凿岩爆破,对软质岩层采用挖掘机开挖,用挖掘机运输至临时堆矿场,当手选装袋后,汽车外运销售。矿山共赋存三个矿体,矿体开采顺序为:Ⅰ号—Ⅱ号—Ⅲ号。矿体采出后产品主要用于陶瓷和耐火业。
项目根据矿体赋存情况按就近原则设置有三个工业场地,主要布置办公生活区及辅助生产区,首采区工业场地占地约0.33h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建设期:建设期建材等的运输,可能会造成沿途公路旁噪声、扬尘污染。工业场地的施工噪声也将对周围生活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运营期: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因素是露天开采破坏井田范围内土地资源和植被等,并排放大量的废石;生产过程中扬尘及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采场淋滤水、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对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工业场地噪声可能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占地主要为旱地、灌木林地及有林地;评价要求保存好施工期占用土地的表土层,以用于服务期满后的工业场地的土地复垦之用,占地耕地的需要进行异地补偿。
施工场地设置旱厕所,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复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
矿井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施工期环境空气防治措施: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防尘和加盖篷布等措施。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项目建设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环评要求矿山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期噪声的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环评要求在非申报及公示情况下夜间禁止施工,由于施工期短,施工期矿山建设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露天采场采取边开采边复垦措施,剥离废土石初期堆存于排土场,随矿山开采进度逐步回填于采坑,矿山开采完毕全部回填不堆存,堆存时做好表土保存措施,后期用于覆土。为防止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回填后需要对边坡进行防护,防止覆土受雨水冲刷以及滑坡等对生态恢复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现象发生。
业主应根据土地复垦方案以及批复意见要求,做好矿山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工作,保护矿山生态环境。
2)水环境保护措施
评价要求设置6个沉淀池对采场淋滤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复用于采场防尘洒水,全部复用不外排。
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水主要由食堂污水、办公楼及宿舍楼生活污水、浴室废水等构成。评价要求设置旱厕所,其余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复用于采场、排土场、堆矿场、道路等浇洒用水不外排。
若区域污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污废水经地表冲沟排入乌江,预计对乌江会产生一定影响,故业主应加强管理,杜绝事故排污情况的产生。
环评要求排土场设置排水沟,在各排土场的挡土墙下设淋溶水沉淀池一座,排土场淋溶水经沉淀后返回排土场做防尘洒水。
环评要求储矿场采用半封闭结构,以防止雨季场地淋滤水产生,同时场地进行硬化,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止雨水进入储矿场。采取上述措施后,储矿场基本不会产生淋滤水,从根本保证地表水体不受储矿场淋滤水污染。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环评要求对露天采场、排土场采取喷雾洒水抑尘措施,储矿场采用半封闭结构、装车场地等地面生产产尘点采用洒水抑尘、控制装卸高度等措施;矿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制路面扬尘等措施,以控制生产及运输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除尽量选用低噪声机电设备,进一步优化车间及厂区布局外,分别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声学治理措施。项目采场周围无居民,对声环境影响较小。此外,生产人员采取个体防护措施防尘防噪。
5) 固体废物处置
矿山剥离废土石堆存于排土场,随矿山开采进度逐步回填于采坑,矿山开采完毕全部回填不堆存。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清运,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机油、油泥均属危险废物,环评要求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设置暂存间进行贮存管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贵州万鸿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建设符合开阳县行业发展需要,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其建设是必要的。
贵州万鸿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总体可行;公众支持率高;污染物排放总控指标要求征得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和落实;采场淋滤水、生活污水、废石等均要求进行综合利用;露采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它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可靠的。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贵州万鸿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在本网站报告书简本,或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有: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
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建设对当地成的环境影响,可从环境污染、生态影响等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工程建设之中。
七、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各位公众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表个人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万鸿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
通讯地址:开阳县城关镇文明南路 邮 编:550300
联 系 人:刘洪武 联系电话:156****8118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 0851-83606813 邮 箱:48077465@qq.com
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大水沟 邮 编:550025
***:开阳高岭土矿环评报告书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