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全面部署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月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今年生态环境工作主要预期目标:PM2.5年均浓度达2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85.4%;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不低于86.7%,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不低于92.5%,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主要通江支流水质达到Ⅲ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接下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围绕年度目标,重点打好7场标志性战役:
深入打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体战,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案,提升协同控制水平。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内完成所有燃气机组深度脱氮提标改造工作,确保年底稳定达标;开展湖泊治理攻坚,做好湖泊断面溯源整治,组织属地编制“一湖一策”,落实长江高水平保护,围绕主要通江支流,增设重点关联断面,以支流保干流,全面提升流域水质;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监管体系,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强化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
深入打好固废危废治理阻击战,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全面推行危废“二维码”电子标签,督促企业做到“3个必须”,加大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运用力度。
深入打好自然生态保护防卫战,强化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运用,加强对生态修复的禁止和限制行为监管。
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安全管控持久战,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落实风险防控4项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深入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太湖安全度夏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大气“零点”专项行动,加快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深入打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阵地战,重点提升法制科研能力、监测监控能力、信息化保障能力、环境基础支撑能力、融入一体化发展能力,推进联保共治,打造绿色发展示范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