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宁(浦口区)征〔2022〕72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度第1批次村镇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38号),同意征收我区桥林街道集体土地2.984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金穗路配建中学建设工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名称 | 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兰花塘村胜利组 | 2.8483 | 0 | 2.8483 | 0 |
兰花塘村红旗组 | 0.13*** | 0 | 0.13*** | 0 |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项目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宁(浦口区)征安补公告〔2021〕5号)明确的补偿标准。
四、组织实施
自公告之日起,本项目在征前阶段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生效。相关补偿费用将按协议约定进行拨付,并安排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