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深化公调对接推动社会治理
近年来,靖江市司法局紧扣新形势下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建立健全“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执法对接融合、社会资源与行政资源优化整合,调解疏导与源头治理有效结合,有力推进了平安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是树立全局理念,打造多元调解格局。在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司法所、派出所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搭建调解平台及时介入,快速处置,迅速形成公安、司法、信访、人社等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部门横向联动、齐抓共管,推动“公调对接”提速加码,严防矛盾激化、问题上行、风险外溢。
二是统一工作规范,紧抓长效机制建设。对“公调对接”工作流程进行调研分析,构建从接处警、联动对接、稳控化解矛盾,到监督回访全过程的标准化操作流程,逐步探索建立“公调对接”的岗位责任制、纠纷排查预警制、先行调解制、现场取证制、移交督办制、办结报告制等规章制度,出台《关于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公安派出所接处警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并严格督促实施落实。统一印制《民事(社会矛盾)纠纷移送调解单》,对每一起联合调处的矛盾纠纷按照调解卷宗标准收集完善档案资料,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同时,加强信息沟通,研判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矛盾纠纷情况进行风险排查,分析预判,确保调解及案件办理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优化工作流程,实现调解无缝衔接。明确联动调处范围,除属于非警务警情的民间纠纷外,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把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刑事和解案件纳入进来,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防止减少“民转刑”案件。接处警后,一般简易民事纠纷,当场及时调解,并做好调解记录。较复杂的民事纠纷,现场一时难以调解的,先行搜集相关证据,制作询问笔录采取事后到调解室调处或移交属地司法所,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属地司法所对派出所移交的民事(社会矛盾)纠纷,在调处结束后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