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150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全力支持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稳市场的意见》(泰发改发〔2020〕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高港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要求,提前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淡季价格,按照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从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从每立方米3.25元下调为2.82元,每立方米下降0.43元。
二、相关配套政策
1.从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高港区生产新冠肺炎防控物资的企业,经工信部门审核、发改部门确认,管道天然气价格在上述降低后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再优惠0.20元。
2.经卫健部门审核、发改部门确认的有新冠肺炎治疗和防疫观察任务的医院(包括临时集中医学观察点),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管道天然气价格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的第一、二阶梯平均价格。
3.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浮动幅度、大用户价格直接交易办法等仍按《关于调整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泰高发改发〔2019〕133号)执行。
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要强化服务,切实保障“新冠”疫情期间高港区天然气市场的供应稳定。
特此通知。
泰州市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