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职工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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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自2021年4月6日我中心开通租房提取业务线上办理渠道以来,网上业务快速增加,给职工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了较多职工重复操作、多次误操作等情形。为保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稳定、更好的服务广大职工,决定进一步规范职工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明确职工通过线上渠道多次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次办理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本通知自2021年5月10日起施行。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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