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办法学术业绩成果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高层次社会人才资格
为吸引和培育我区社会工作人才,推动社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2021年3月17日,区民政人社局、区人才办印发了《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办法》,对在我区社会公益服务单位从事特定类别工作的专职人员或担任法定代表人,达到我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标准的,可申报相关人才类别。该文件提出了申报高层次社会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人才认定的程序以及考核管理等内容。
社会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是落实社会政策、了解群众需求、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等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解决行业发展问题,吸引和培育社会工作人才,落实***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设定为国家六支主体人才队伍之一的人才发展规划要求,通过制定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办法,完善我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优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结构,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不断加强我区社会服务的宽度、广度和深度,打造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生态圈,更好地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为我区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新时代广东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验区贡献力量。
为了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该《办法》提出对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工作加强考核管理,凡存在学术、业绩、成果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其高层次社会人才资格,同时,还必须追回其享受的物质待遇,并纳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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