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农业局到我区学习交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业简讯 第99期(总第584期)
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办公室编 2015年4月10日
顺德区农业局到我区学习交流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区和顺德区均列入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地区,其中,我区整区推进,顺德区选择2个镇街试点推进。在1月30日我区到顺德区学习交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后,4月2日,顺德区农业局副局长梅向民带队到我区学习交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区确权办副主任、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何永坤等参加座谈会。
会上,何永坤副局长向顺德区调研组介绍了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工作思路、基本做法和进展情况,双方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式、土地确权登记可能引起的矛盾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从交流情况看,虽然我区和顺德区均实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但本次土地确权登记中双方工作的基础和难点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的地方为,两个区都面临难以“确地到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式修改后如何确保合法性等问题;不同的地方为,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方面,顺德区在2001年通过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固化农村股份合作社股权,而我区股权一直没固化,股东人员每年都变动。在本次土地确权登记中,顺德区在人员身份界定方面具备扎实的基础,大大减少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成员资格界定引发的纠纷。在土地权属界定方面,由于顺德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程度高,土地价值远大于我区,使农民对土地的价值预期大增。在本次土地确权登记中,我区在土地权属方面的争议相对较少。
最后,双方认为近3个月内两次学习交流,不仅增加了兄弟单位之间的友谊,也共同研究理顺了关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一些问题,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双方均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