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政策交流会会议简报
第17期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综合室 2012年6月6日
市“三旧”办到我区召开“三旧”改造
政策学习交流会
为加强对“三旧”改造政策的学习和把握,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加快推进我区“三旧”改造工作。5月18日, 区“三旧”办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办事处组织召开“三旧”改造政策学习交流会。市“三旧”办主任吴福明、区政府副秘书长陈畅、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 副局长区显波以及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旧城镇改造建设中心、区“三旧”办、各镇(街道)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交流会。
交流会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区显波主持。会上,市“三旧”办主任吴福明同志介绍了佛山市“三旧”改造的历史背景和重要机遇,就如何继续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进行了交流,并对《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城市升级工作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2]37号) 等“三旧”改造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同时,我区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就完善“三旧”改造历史用地手续、旧厂房改造奖励政策、“三旧”改造项目的认 定以及“三旧”改造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交流。市“三旧”办主任吴福明同志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提出解决办法。
区 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区显波要求区“三旧”办及各镇街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三旧”改造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紧抓机遇,完成完善历史用地手 续的工作;通过“三旧”改造,激活土地的再次利用,进一步提升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区各级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发动,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和经验交流会,学习 “三旧”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向纵深发展。
最后,区政府副秘书长陈畅在会议上对我区现时的“三旧”改造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由于“三旧”改造工作中涉及到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产权确认工作和拆迁补偿等棘手问题,因此通过对 “三旧”改造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找准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利用好“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及措施,才能更好地推进我区“三旧”改造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