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031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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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尊敬的黄迅鹏等代表: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区社会治理工作建言献策,您(们)提出的关于双秀片区和新乔围片区引入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针对您(们)的建议,我局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区别两个片区的不同情况和难易程度,因地制宜地引入第三方物业公司,引进比较成熟的物业管理的建议
城中村的物业管理问题一直是社区治理和基层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坪山区作为原关外比较偏远的地区,物业管理起步较晚,城中村数量庞大(170个)、建筑物普遍规模较小、硬件配套设施欠缺、居民物业服务消费意识不高。为了研究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的有效方法,区住建局多措并举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结合坪山区城中村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坪山区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方案》,为推进该项工作提供了路线图。二是开展调查研究,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具代表性的30个城中村小区的物业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的专业调研,调研范围涵盖了辖区6个街道办、6个社区工作站、150位当地居民、25个物业管理处,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2019年2月21日,我局会同坑梓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专家对双秀片区、新乔围片区的物业管理现状进行了再调研。三是制定试点方案,根据调研情况,最终选取了新村居民小组、禾场吓、黄沙坑3个城中村小区开展物业管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项目特点,逐一量身定制了坪山区城中村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我局拟依托城中村综合整治成果开展试点工作,以试点小区作为突破口,努力打造城中村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由此以点带面、基础优先、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
二、关于改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由政府主导逐渐转变为政府引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建议
为了建立城中村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我局先后制订了一系列城中村管理办法和制度,包括《坪山区城中村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城中村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坪山区城中村物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坪山区城中村消防应急预案》(示范文本)及《坪山区城中村台风应急预案》(示范文本),并督促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人员依据各自管辖范围内城中村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和使用。
我局将围绕城中村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多种模式,逐个推进”的思路,遵循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城中村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同时也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力争合适的、条件成熟的城中村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则采取其它物业管理模式,争取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模式协同发展,让城中村综合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城中村居住环境得以改善。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力度,转变观念,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可度,引导业主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自治功能,形成政府指导监管与业主自治、物业管理相结合良好局面的建议
为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社区股份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对“物管进村”的认识,我局组织召开了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宣贯会,邀请物管行业专家对深圳市城中村有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剖析城中村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讲解城中村引入专业物业服务的模式、费用、重点、难点,并进一步明确推进工作的思路。
待试点工作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多方代表召开经验交流会,相互交流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全区推进计划和可复制的流程,根据各城中村不同特点逐一实施。同时,加强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及试点成功经验的舆论宣传,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物业管理。
四、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
此函。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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