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佛自然资明告〔2021〕274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完善我区公示地价体系,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号)的要求,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组织实施的高明区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已进行了听证并通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高明区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工作范围为佛山市高明区全域范围。
二、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内涵如下:
表1 高明区2020年各用途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三、本次基准地价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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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明区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pdf
***2 高明区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图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