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的明湖花园69住宅建筑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497号
关于美的明湖花园6#~9#住宅建筑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对美的明湖花园6#~9#住宅单体建筑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新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美的明湖花园6#~9#住宅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滨湖路以南、苏河路以西,丽江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 6#/7#住宅三至三十二层6-F轴交6-12轴增加600mm宽飘板,7-F轴交7-15轴增加600mm宽飘板;
2. 8#住宅二至三十二层8-K轴交8-11轴增加600mm宽飘板;
3. 9#住宅9-29轴交9-A轴增加管井。
美的明湖花园6#~9#住宅此次修改,6#~8#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基底面积均不变;9#住宅建筑面积增加78㎡,计容面积增加76.8㎡,基底面积增加2.4㎡,即9#住宅变更后的建筑面积为22340.16㎡,计容面积为21535.33㎡,基底面积为717.27㎡。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已批准的总平面方案。
六、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6日(共十天)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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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湖三期6-9#单体PDF(修改前).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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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湖三期6-9#单体PDF(修改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