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怡乐雅苑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294号
关于怡乐雅苑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杜鹃路44号的建设项目怡乐雅苑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李彩英
二、项目名称:怡乐雅苑
三、修改情况:
该项目西面住宅已建,现建设单位申请在2007年6月29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基础上,在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不超原审批总平面和建筑间距及各向退让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原东面6层住宅楼调整为14层住宅及1层车库;
2.西北角增加一座1层车库;
3.基于上述调整,部分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用地面积508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61.98平方米,基底面积1490.8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329.00平方米, 容积率1.***,建筑密度29.3 %,绿地率30.07 %,汽车泊位59个。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14日(八个工作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gt.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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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乐雅苑总平面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