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粘胶剂生产或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明安监函〔2014〕21号
转发关于开展粘胶剂生产或使用企业
职业病危害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
现将佛山市安全监管局《转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粘胶剂生产或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佛安监明电〔2014〕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开展辖区内生产和使用粘胶剂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对《通知》中强调的无标签、无使用说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粘胶剂,涉嫌不合格粘胶剂的生产和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对通报存在问题的产品联合质监、卫生等部门进行封存、抽检;检查企业是否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是否按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职业病防护措施是否落实,等等;要对存在违法问题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区安全监管局将于4月2日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请各镇街在4月3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和表格(见《通知》***)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区安全监管局职业卫生监管科。
(联系人:黄益辉,联系电话:88218689)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31日
佛安监明电[2014]24号_转发关于开展粘胶剂生产或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1.关于开展粘胶剂生产或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2.广州市安委办关于对箱包皮具制鞋企业使用胶粘剂抽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