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整治迅雷行动部门动态
◎明城分局:近日,明城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位于明城镇茶地村一空地违法倾倒了约6堆、面积约400平方米、重约6吨的工业固废,现场未发现涉案车辆、人员。经调查,废料主要以疑似人造石边角料为主,并在废料中发现“意新石业”的单据及其品牌。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摄取证,并带走有关的证据。经查实,该“意新石业”位置所在地属更合镇。12月22日上午,明城分局联合直属执法分局、更合分局对位于更合镇的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了解,该公司产生的废边角料、抛光废泥交由私人清运,双方签定清运协议。随后,直属执法分局、明城分局执法人员带该公司的两名负责人到倾倒现场进行认证,这两名负责人即场承认该废料为新意新石业公司所产生的,并承诺在3日内完成清理,届时向明城分局报告核实。
◎更合分局:继续对镇内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本周共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万和电气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科庆塑料厂等3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12月22日上午,更合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更合镇白石老菜村的一间无名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工厂存在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分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无名工厂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厂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停止生产建设并于30日内补办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分局执法人员将会加强监管,继续跟进。
◎直属执法分局:针对城区第三污水厂进水水温偏高、进水水质异常的问题,直属执法分局对大成路周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查处,并于12月20、21日查处了两家存在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目前分局已对该企业进行了***取证,并进行了笔录,下一步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近期,直属执法分局通过增加执法次数、加大查处力度、创新执法思路和方式,如采取假日突击检查、联合执法检查、新闻曝光等,全面深入开展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环境监督科:继续大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本周共现场检查佛山市高明区雅居陶瓷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并依法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拟发整改通知书。
◎污染物总量控制科:按照《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我省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佛环〔2010〕128号)要求,本周对区内的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明城镇第一污水处理厂等8间在线监控系统已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开展有效性审核工作。对比监测报告显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等5间企业的监测结果不合格,直接导致其审核不通过。为此,总量科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尽快完成在线监控系统的整改,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书面报予总量科。在此期间,其在线监测数据将不作为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