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浦江县农业局商品有机肥等肥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浦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浦江县农业局委托,就商品有机肥等肥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定点供应商,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14-HW043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包装规格 (kg/袋) | 备注 |
标段1 | 商品有机肥 | 1批 | 25或40 | 技术要求附后。 |
标段2 | 配方肥 | 1批 | 25或5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超过2014年4月30日17时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段1为8000元、标段2为7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8日9: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现金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6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8日9:00-9: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5月8日9:30时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五楼)评标室。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晓春 金雅珍 联系电话:0579-83223007 传真:83223038
***: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要求:
标段号 | 货物 名称 | 包装规格 (kg/袋) | 质量要求 | 采购期限 |
标段1 | 商品 有机肥 | 25或40 | 执行有机肥料农业部行业标准 NY525-2012要求:以牛粪等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有机质含量≥45%;总养分(N+P2O5+K2O)≥5%; 粉状或颗粒状;水分(游离水)含量≤30%。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应符合GB8172标准要求。 | 2014年度使用,最终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需要数量为准。 |
标段2 | 氯化钾型 配方肥 | 25或50 | 符合复混肥料国家标准GB15063-2009要求。N:P2O5:K20为15:6:9;水溶性磷占有效磷≥50%;造粒成型;粒度(1.00mm-4.75mm或3.35mm-5.60mm)≥90%;中氯或高氯。 | 2014年度使用,最终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需要数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