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茂廷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储物柜1600个护墙800个书桌200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茂廷家具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茂廷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储物柜1600个、护墙800个、书桌200张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茂廷家具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82号,其年产储物柜1600个、护墙800个、书桌200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6月16日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审[2015]129号)。该项目占地面积为9600平方米,总投资1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详见附表。本次验收仅对上述已建设规模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木材加工生产过程产生木屑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生产过程产生木屑粉尘,经水帘机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2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帘机+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净化器+UV光解净化器”工艺处理后通过12米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6米的排放筒排放。
(二)废水情况
项目水帘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情况
在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会产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机械设备,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等措施进行噪声污染防治。
(四)固废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材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水帘机漆渣、废油漆包装桶、喷淋废水等属于危险废物,厂方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签订了合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佛山市茂廷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储物柜1600个、护墙800个、书桌200张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号:HSJC(验字)201****8009]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85%以上。
(二)项目生活污水中各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
(三)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各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木材加工过程、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检测结果均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极标准限值标准的要求。
(五)厨房油烟废气的排放达到《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级标准。
(六)生产过程中产生无组织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总VOCS的厂界排放浓度均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颗料物的厂界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
(七)厂界环境噪声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八)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VOCS的排放总量为0.415吨/年,CODcr的排放总量为0.252吨/年、氨氮的排放总量为0.0032吨/年,均能满足环评批复(明环审[2015]129号)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