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6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37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213号),涉及我区7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该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营者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永喜超市经营的凯琴湾哈密瓜味脆筒雪糕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永喜超市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新凯冷冻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8日生产、规格为110克/支的凯琴湾哈密瓜味脆筒雪糕,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20CFU/g、15CFU/g、25CFU/g、30CFU/g、3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018年7月6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该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经调查,该企业从广州早捌点贸易有限公司进货,共计采购32支,已全部销售出去(含抽样检验)。由于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凯琴湾哈密瓜味脆筒雪糕,无法进行抽样。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在公告栏贴出《召回通知》,召回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但未接到消费者投诉(退货),无法召回。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永喜超市立案调查。
二、经营者深圳市百佳华百货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盐步分店的印尼万里望TM花生(烘炒类)
深圳市百佳华百货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盐步分店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万里望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1日生产、规格为350克/袋的印尼万里望TM花生(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8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0g/100g)高出0.3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018年6月27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该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经调查,该企业从 深圳市百佳华百货有限公司(总公司)进货,共计采购20袋,已全部销售出去(其中对外零售8袋,抽检12袋)。由于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印尼万里望TM花生(烘炒类),无法进行抽样。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在公告栏贴出《召回通知》,召回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但未接到消费者投诉(退货),无法召回。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深圳市百佳华百货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盐步分店立案调查。
三、生产者佛山市宏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得香(瓜仁酥)
佛山市南海大沥嘉佰惠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宏茂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4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脆得香(瓜仁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0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018年7月2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No:GDLT18CD09001)。经调查,佛山市宏茂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不合格产品脆得香(瓜仁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8-04-14)11箱(2.5kg/箱),其中1箱用于出厂检验,销售了10箱,佛山市宏茂食品有限公司已就此问题向经销商发出《召回通知》,通知经销商召回该批次产品,但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佛山市宏茂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四、经营者佛山市南海大沥嘉佰惠百货店经营的脆得香(瓜仁酥)
佛山市南海大沥嘉佰惠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宏茂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4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脆得香(瓜仁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0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018年7月26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联安振兰新村综合楼20号首层之18号进行检查,发现外招牌为“嘉佰惠”的超市正在对外营业且不能出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行为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扣押该超市所销售食品一批并出具《扣押决定书》(编号:南食药监扣[2018]61411号),扣押物品:“光酥饼”(规格:165克/包,2018年5月9日生产)共24包;“香奶味小面包(热加工)”(规格:400克/包,2018年5月23日生产)共3包;“芬达橙味汽水”(规格:300毫升/瓶,2018年6月23日生产)共3瓶;“雪碧柠檬味汽水”(规格:300毫升/瓶,2018年6月23日生产)共3瓶;“亚洲沙士汽水”(规格:300毫升/瓶,2018年3月24日生产)共3瓶;“麦通红糖味”(规格:320克/包,2017年11月25日生产)。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佛山市南海大沥嘉佰惠百货店进行立案调查。
五、经营者佛山市南海区彤洲万昌隆百货店经营的暖心黑糖蛋糕(黑糖味)
佛山市南海区彤洲万昌隆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4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暖心黑糖蛋糕(黑糖味),霉菌检出值为29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19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018年6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该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经调查,该企业从佛山市南海区明馨商行进货,暖心黑糖蛋糕(黑糖味)采购10公斤,已全部销售出去。由于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暖心黑糖蛋糕(黑糖味),无法进行抽样。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在公告栏贴出《召回通知》,召回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但未接到消费者投诉(退货),无法召回。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佛山市南海区彤洲万昌隆百货店立案调查。
六、经营者佛山市南海区彤洲万昌隆百货店经营的牛乳屋蛋糕(牛乳味)
佛山市南海区彤洲万昌隆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4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牛乳屋蛋糕(牛乳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630CFU/g、<10CFU/g、230CFU/g、290000CFU/g、28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018年6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该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经调查,该企业从佛山市南海区明馨商行进货,牛乳屋蛋糕(牛乳味)采购10公斤,已全部销售出去。由于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牛乳屋蛋糕(牛乳味),无法进行抽样。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在公告栏贴出《召回通知》,召回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但未接到消费者投诉(退货),无法召回。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佛山市南海区彤洲万昌隆百货店立案调查。
七、生产者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复茂食品厂生产的龙耳王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和记购销部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复茂食品厂2018年3月25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龙耳王,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5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018年7月2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企业送达了该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此次不合格批次的龙耳王产品45袋,除去其中用于出厂检验的5袋和用于产品试吃的10袋外,其余的30袋销售给了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和记购销部.该企业后续在得知检验结果后,对和记购销部被监督抽检余下的14包涉事批次产品进行了主动召回,并全数销毁处置。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复茂食品厂立案调查。
八、生产者佛山市建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味馅饼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璐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建志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9日生产、规格为95克/盒的绿豆味馅饼,霉菌检出值为75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018年7月6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No:GDLT18CD09341)。经调查,佛山市建志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不合格产品“绿豆味馅饼”(规格型号:95克/盒、生产日期2018-05-09)142盒,销售132盒。该公司得知以上情况后,启动了召回程序,共召回上述“绿豆味馅饼”66盒,2018年8月3日已自行销毁。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佛山市建志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九、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818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