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洞庭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答疑文件1
本招标答疑文件(1)为对《大沥镇洞庭路改造工程》的答疑文件,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根据本答疑文件作相应补充。招标文件中与下述内容相关之处根据本修改通知书作相应修改。本答疑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与本通知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文件为准。
一、补充说明部分
1、招标文件117页:“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第1点原为“1、本表后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上述证书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外省企业必须提供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附本表后)”;
现修正为“1、本表后须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外省企业必须提供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附本表后)”;
2、因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已停用,现修正为:
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镇交易中心)开设统一账户,实行专账管理。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之一:
(1)、户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大沥支行
建设工程账号:4451***********51-0000000001
(2)、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大沥支行
账 号:4400***********05346
(3)、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大沥支行
账 号:2013***********0438
二、答疑部分:
1、问:在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下表中有注:1、本表后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在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发布过一份“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文件,里面说明: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请问,因为企业不需要年检了,所以是否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无须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请说明!
答:是。
2、问:你好,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请问我公司的是竣工验收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答: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问:本工程没有设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最低值,请问是否需要填报?
答:详见招标文件29页3.2.5。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公司: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