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禅城区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工作的通知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丰富信用修复渠道,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鼓励不良信息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帮助辖区内失信企业尽快实现信用修复,区信用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对失信人进行惩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核心是督促当事人改正,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就是为了在被惩戒对象深刻认识错误并切实改正错误的基础上,给予其谅解。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加强对失信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是宣传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引导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提升社会成员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
二、培训对象
(一)被纳入国家“黑名单”在营失信企业;
(二)被纳入禅城本地“黑名单”在营失信企业
(三)“信用中国(佛山禅城)网-信息公示”栏目双公示信息中存在严重行政处罚或累计有多次处罚记录的失信企业(公示有效期内)
(四)对合规性及信用风险管理有需求的企业。
三、报名途径
相关企业可填写附表1《信用修复培训报名表》、附表2《信用修复承诺书》向主管部门报名。(报名邮箱:597594830@qq.com)
四、培训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1月22日(9:00-11: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城大酒店宴会厅A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5号)
六、其他事宜
培训开始前,参会企业代表将已盖章签名的信用承诺书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培训结束后,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信用修复培训证明。
此次培训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
***:1.信用修复培训报名表附表1
2.信用修复承诺书***2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2019年11月 18日
(联系人:谢思华,联系电话:8393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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