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时利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4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禅城时利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樵乐路新屋地段 | 佛山市禅城时利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佛环函[2017]-1-012 | 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预计年销售汽车1800辆、汽车维修服务3000车次、烤漆维修服务3000车次、洗车服务3000车次、汽车美容服务3000车次。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见报告表。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项目洗车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二级生化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烤漆房废气收集后采用UV光解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旧零件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委托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根据验收监测报告﹝TR1702156﹞显示:各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烤漆房有机废气处理后排放口监测值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南面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北面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维稳综治大楼4楼
联系电话:0757-85336829
传 真:0757-85336829
电子邮箱:huanbao8533682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