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外爱心洒满
高明夕阳红志愿者帮教失足少女并助其与家人相聚 |
记者关雪仪报道:“回去后要好好做人,不要走歪路。如果有什么问题,随时联系我们。”日前,高明夕阳红志愿者把刑满出来的17岁失足少女陈兰(化名)送到客运站前往深圳投靠亲人,分别时细细交待。 陈兰是四川人,生母10多年前去世,其父亲经历数次婚姻后,目前与现任妻子在福建打工。四个姐姐各奔东西,父亲与姐姐们从来不与她联系。去年10月,她只身一人来到高明打工,但因一时贪念,盗走工友一台价值3960元的移动电话,被高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由于其亲属未能到高明参与诉讼,同时任市、区公检法系统“参与刑事诉讼合适成年人”的高明夕阳红志愿队队长李永雄作为“代理家长”,全程参与了诉讼,也关注到她的情况。 “我觉得她很可怜,在押期间连基本生活用品都没有。于是转告团队的志愿者,其中一名志愿者陈姨还亲自动手为她制作了几套夏衣,志愿者还买了一些生活用品送进看守所给她。”李永雄说,在陈兰在押期间,他也积极展开帮教。 几经周折,志愿者联系到陈兰在深圳打工的姐姐,索要了她的地址传给陈兰,让她们姐妹互相通信沟通。其姐姐同意陈兰出来后,到深圳投奔自己。 7月13日是陈兰的刑罚终止日,当日上午10时,夕阳红的志愿者们来到区看守所,把她接到高明客运总站,安排她搭乘深圳班车。志愿者况姨还掏出300元递给她,叮嘱她以后好好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