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地震局与区委宣传部联合举办防灾减灾避险救助片段播放活动
2008年“5.12”汶川发生了8级特大地震,***确定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减灾委员会确定今年5月7日到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切实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广东省地震局《关于做好“5.12防震减灾日”期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粤震[2011]24号)的要求,高明区地震局积极会同区委宣传部,在防灾减灾周期间通过区世纪广场及荷城广场大型LED荧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避险救助片段以及通过电视媒体播放2012年“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主题和口号,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避险救助技能。
(高明区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