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价费服务助力民办幼儿园教育水平提升
强化价费服务 助力民办幼儿园教育水平提升
6月11日,我局召开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会议,向我区民办幼儿园解释相关收费政策,听取园方对成本审核的意见,为下一轮政策的调整修订作准备。
2012年,我区发布《佛山市三水区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对民办幼儿园收费作出调整,主要涉及学杂费、服务性收费标准等方面,试行期两年。现试行期满,为完善价费政策,服务民办教育发展,我局召开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会议,总结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情况,并明确今年收费审核要求。会上,物价科科长刘燕玲对今年因教师工资提高、租金上涨等原因申请上调学杂费的申报要求作了解释说明。
随后,副局长卢荣标指出,自新的收费政策实施以来,民办幼儿园管理较以往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也更加健全。但是部分学校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未能按我局审批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卢局长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必须规范内部管理,如实报告经营成本,做好价格公示和解释工作。
最后,常务副局长李一奇要求,民办学校经营者应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己任,把收费切实用于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办学条件上,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也要相应提高。同时,李局长指出,对全区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检查工作在日后将常态化,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价费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区幼儿教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