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今年将新审议两部地方性法规
佛山今年将再审议两部地方性法规。笔者4月5日从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获悉,今年除了继续审议《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外,还将新审议《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和《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
在广泛征求、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以及听取政府法制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年将审议上述四部法规草案。同时,还将调研和组织起草物业管理、河涌水环境保护、出租屋管理、农药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按照“成熟一项将审议一项”的原则,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提出,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继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此外,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草案修改情况汇报,同时讨论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讨论稿)》。会议决定4月8日召开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将审议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日期、进行相关人事任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