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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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5日发表
根据预算法要求,现将2015年9月30日公布的《2014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0.62万元,比2013年减少45.38万元,减少59.71%。支出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4年我中心未购置车辆且2014年7月车改后车辆减少。
二、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3年实际支出数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39万元,比2013年减少9.59万元,降低80.05%。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是开展土地整备有关专家及业务相关部门座谈、考察、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共接待21批次,161人次。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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