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2018年宪法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依法治国。12月4日上午,南澳县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依法治县办、县扫黑除恶办、县普法办等联合在南澳法治文化公园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2018年宪法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淑华出席活动。
活动中,黄淑华向有关单位赠送了法律书籍,强调要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为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和创建全国文明县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活动现场通过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读音频,摆放法治宣传展板等形式,营造浓烈的法治宣传氛围,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参观学习。现场普法志愿者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南澳》等普法宣传资料进行法制宣传。县普法讲师团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县消防大队向群众讲解了消防器材的使用,组织群众参与并指导他们正确使用灭火筒灭火。活动还组织在法治文化公园主体区的宪法雕刻前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阶段来,南澳县开展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各镇(管委)结合本辖区实际,分别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法律进村(居)和法律宣讲等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县普法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分别进行了专题法律宣传,通过举办灯谜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海岛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据统计,活动周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手册、小折页等法治宣传单5000多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来源:县普法办 编辑:许梓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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