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蓬围江堤外砂河右岸李厝抛石护岸工程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委托,就上蓬围江堤外砂河右岸李厝抛石护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资金来源、招标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招标项目概况:上蓬围江堤外砂河右岸李厝抛石护岸工程。
2、资金来源:人民币420575.29元(财政专项资金)。
3、招标范围:该工程为上蓬围江堤外砂河右岸李厝抛石护岸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为准。
4、工期:总工期为15个工作日。
5、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备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3月12日起至2014年3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请根据***申请表中要求开具)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4年4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3、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4年4月1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324国道外砂路段(文祠路口对面)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人电话:0754-85797578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