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区民政系统财务收支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低保年审复核情况反馈会议
为认真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民政系统财务收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做好我区2018年民政系统财务收支专项整治和低保审批规范工作,区民政局于8月9日组织召开工作部署和情况反馈会。区民政局班子在家成员和各股室队负责人,各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和民政办负责人共45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督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民政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街道要明确具体联络人和财务人员,落实分工,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有序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谁分配、谁使用、谁负责”、“谁分配、谁管理、谁督查”原则,切实履行好民政工作机构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强化民政资金的监管,做到真抓、真查、真纠。根据要求,要重点对在医疗救助、低保五保、优抚、孤儿资金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对排查的有关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整改台帐。各单位各部门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和管理上存在的风险点,要认真分析原因,抓紧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确保民政系统财务收支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会上,还就我局近期以来开展的低保年审抽查情况进行了反馈。今年6月至7月,区民政局专门安排2个工作组,采取走访入户形式开展低保年审复核工作,对全区17个街道共177户低保家庭进行抽查,抽查面实现全覆盖。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街道总体上能依法依规按时完成低保审核审批,妥善管理低保对象,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等工作,低保救助政策基本落实到位,但也发现个别保人不保户、家庭成员中未成年人当户主、家庭经济收入好转未脱保和有劳动力子女未按要求计算赡养金等现象。会议要求,各街道要根据本次抽查反馈情况,按现行低保政策对本辖区在册低保家庭进行再对照、再清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进一步落实低保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