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补充说明
根据新预算法要求,现将2015年9月30日公布的《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补充说明如下:
1.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04.30万元,比上年减少154.17万元,减少27.61%。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4年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59万元,比上年增加11.59万元,增加1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2个,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受市委统战部邀请,区领导赴美国、加拿大参加海外侨务活动,含因公出国的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国际机票、签证费、交通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2万元,比上年减少3.65万元,降低18.28%。主要用于:市有关部门以及各兄弟区来访、学习调研等涉及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公务接待费用,共接待113批次,1089人次。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