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第四季度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规给予黄色警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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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2018年第四季度大鹏新区在建工程部分责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建规〔2017〕11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第四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深建质安〔2018〕271号)、《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 年第四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深鹏城建〔2018〕17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局对相关企业和个人下发黄色警示(详见***)。
***:2018年第四季度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对企业和个人黄色警示清单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9年1月7日
***:
1.2018年第四季度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对企业和个人黄色警示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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