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部门预算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叶兆波
目录
第一部分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本级包括办公室、科技处、教学处、德育处、安全办、总务处。现有总编制数103人,实有89人;小学生1422人,初中生306人,离休0人,退休2人。
没有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与学习习惯;
2.全面培养学生成为现代化四好人才;
3.建设、美化校园环境,给师生创设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部门预算收入3418万元。比2017年减少860万元,减少20%。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418万元。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预算支出3418万元,比2017年减少860万元,减少20%。其中:人员支出1774万元、公用经费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万元、项目支出1352万元。
1.人员支出1774万元,比2017年减少366万元。减少原因是预算编制时间比较早,预算编制后工资基数及人员有增加,但都未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
2.公用经费支出223万元,比2017年增加44万元,增加25%。增加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万元,比2017年减少129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年对退休人员下拨了购房补偿金130万元。
4.项目支出1352万元,比2017年减少409万元,减少23%。减少原因是教育费附加支出项目减少。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预算341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774万元、公用经费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万元、项目支出1352万元。
(一)人员支出177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22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1352万元,具体包括:
1.日常运行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体检费、各类宣传费用、六一节活动费用、初中部开办费、订阅报刊图书经费、差旅费等;
2.后勤保障经费:404万元,主要用于大宗水电费、后勤社会化服务费、日常零星维修、维护费;
3.课本教材费:9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教材练习本经费、教学资料编印费、实验耗材费;
4.教研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校本课程开发经费、培训费;
5.奖教奖学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奖教金和奖学金;
6.专项教育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项目经费、文艺项目经费、科学项目经费;
7.教师节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节节日补助;
8.午托补助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非教育教学时段对学生的管理费;
9.免费开放体育场馆补助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面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产生
的安排、管理补助经费;
10.计生经费:47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奖励费用;
11.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行经费:25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行经费;
12.教育费附加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补充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设施。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559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380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79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及新区外事部门审定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本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5万元,与上年持平。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2万元,与上年持平。
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非定编车1辆,该车辆由社区居委会提供无偿使用,燃油、维修维护等费用由学校承担。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车辆运行产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局本级。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长圳学校将专项教育经费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将于2019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办公室备案。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四)财政专户拨款,是指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注:该车辆由社区居委会提供无偿使用,燃油、维修维护等费用由学校承担)。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