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公告
我中心根据深圳市坪山竹坑股份合作公司新开分公司的交易申请,对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竹坑社区第二工业区5号出租(发包)项目,采用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的竞投人登录http://123jc.com:99/chepai_login?auctionCompanyId=1报名。
公开竞价交易是指竞投人通过互联网报名,了解标的信息,交纳交易保证金,完成资格审查,获取实时最高报价并参与竞价的网上交易方式。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以整体租赁的形式转让以下标的使用、运营管理权,竞租方享有在满足出租方对项目运营的整体要求前提下,对其进行策划、开发(不得改变原有主体结构功能)的权利。
地址 | 交易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租金(元/月) |
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竹坑社区第二工业区5号 | ***43.95 | 3 | 第1-2年:≥90216.00 第3年:≥96660.00 |
备注:厂长工资每名3000.00元/月,无免租装修期。
二、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要求:允许类(除其它三类外,未列明的行业)
根据《坪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详见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指南”内的“集体三资交易”),本物业实际经营业态必须为指定类别中的内容。允许类为该目录中未提及的所有产业。若实际经营业态与《坪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不符,股份合作公司单方面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投人资格要求:不设免租装修期,不允许转租,竞投企业实际经营。
四、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有意竞投者请联系出租方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
现场踏勘联系人:朱国平,联系电话:135****3828。
请股份合作公司在本社区、居民小组公开栏上公布交易信息及实施进度,提高知晓率。
五、竞投报名
1.有意竞投者,必须在2017年10月10日17时00分前,将交易保证金¥181000.00元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竞价(拍卖)会;(说明: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竹坑社区第二工业区5号出租(发包)交易保证金”;2.汇款请使用在拍卖会注册的账号转账,使用别的账号或者现金转账无效,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竞投人本人;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竞投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否则交易系统将识别成缴纳不足而自动退还)。
账户名称: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02****2001224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坪山新区支行(营业执照未变更)
2.转账成功后,请登录http://123jc.com:99/chepai_login?auctionCompanyId=1然后进行注册,以个人名义竞投的点击“个人注册”;以企业名义竞投的点击“企业注册”,注册为会员方可参加网上拍卖会。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不需要注册,凭密钥登录采购系统,点击对应的拍卖项目,直接进入。不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登记手续的,将不接受参加竞投,本次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有意竞投者请在(2017年10月10日17时00分)前登录“深圳市坪山区竞价(拍卖)平台”,在可参加的拍卖会中选择保证金所对应的拍卖会,并提交有效证件复印件(个人报名为身份证复印件加按本人指纹,企业及其他社会法人报名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公告第三条所要求的竞投人资格要求证明。
竞投资格审核单位: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竞投资格审核联系人:林启林,电话:0755-84622220
杨影倩,电话:139****3929
六、交易时间
2017年10月11日10时00分至2017年10月11日12时00分
七、竞投须知
1.竞价规则详见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办事指南”。
2.竞投以该物业的第一个月的月租金整数值为标的,竞投成功后最高竞价数值为该物业计租后第一个月的实际租金,合同期内租金有递增的,合同期内有租金递增的,按该项目溢价率对交易公告中的租金进行依次递增。(例:交易公告租金为第1-3年10000元/月,第4-5年12000元/月。那么竞价标的为10000,如果成交价为11000,那么溢价率为(11000-10000)/10000=10%,签订合同时租金为第1-3年11000元/月,第4-5年为12000×(1+10%)=13200元/月)。
八、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中心转交给股份合作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
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未成交的报名竞投人点击界面“退款申请”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交易保证金管理具体按照《深圳市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交易保证金管理规则》执行。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成交人放弃交易,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成功竞得该项目后,成交人没有与股份合作公司按规定时间在交易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的;
2.成功竞得该项目并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条款的。
九、联系方式
出租方:深圳市坪山竹坑股份合作公司新开分公司
联系人:朱国平
联系电话:135****3828
交易组织机构: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ps.szzfcg.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国税地税联合办公大楼地税8楼810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5-89314494
***:新开分公司二区5号厂房物业租赁合同.doc
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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