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年度中间报废请问当年度车船税该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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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因此,在年度内报废的车辆,应该按年一次性缴纳车船税,已完税的车辆,在完成报废后,纳税人可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报废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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