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629室,电话:0755-8522707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精准公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度我办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共86条,属于主动公开信息,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2宗。
2020年由区档案馆牵头,开展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全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结果、政协委员提案结果合计9件,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按实际公开。在组织领导、机制建设、信息公开年报等方面,均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积极参与区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工作培训,较好地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标国家、省、市要求和目标,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以满足公众需求。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宣传,扩大覆盖面。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积极参与相关单位组织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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