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限期拆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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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因叶彩珍(身份证号:440307**********2X)未经批准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坪山社区龙背路西十二巷11-1号楼顶施工建设铁皮棚一案,我局向叶彩珍依法作出并送达了深坪土监限拆告〔2018〕02-0044号《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限期拆除公告》,要求其于2018年8月25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逾期未拆除的,我局将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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