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商业广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项目拆除范围内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权利主体形成情况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市坪山区六和商业广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项目(以下简称“二、三期项目”)位于东北侧深汕路、西南侧东纵路、东南侧迎春路、西北侧联旺二街和六联学校所围合区域(详见***1),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34016.3平方米。该城市更新单元于2011年8月18日取得《关于坪山新区六和商业广场改造专项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深规土函〔2011〕1759号),一期项目已于2016年12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深圳市六和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就项目拆除范围内所有土地、建筑物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保障二、三期项目拆除范围内所有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我局现就二、三期项目拆除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权利主体形成情况组织公示(详见***2)。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东纵路(东峰洗车场对面)
(二)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建设路60号
(三)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办事处六联社区东成路8号
二、网上公示网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zpsq.gov.cn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1年6月12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1年6月18日前向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反馈意见。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304C办公室
(一)个人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签名及捺指模。
(二)委托他人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签名及捺指模。
(三)单位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盖单位印章;单位委托代理人反馈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莫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304C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389520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6月12日
相关稿件:
***1: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商业广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项目拆除范围图.pdf
***2: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商业广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项目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权利主体形成情况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