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8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田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完备的安置帮教体系的建议》(第1-202108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工作机制的建议
目前我局严格依照社区矫正法等相关规定,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确保安置帮教工作全流程在管在控。一是对收到的监狱释放文书第一时间通知刑满释放人员前来报到,化被动为主动,确保到位率100%。目前我区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00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32人,解除矫正人员68人。二是充分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2021年以来解除社区矫正对象49人,其中13人纳入我区安置帮教,36人通知户籍地司法所纳入安置帮教,安置帮教衔接率100%。三是强化安置帮教人员形势教育和就业指导力度。目前我局与区人力资源局就共同帮扶达成一致意见,由我局定期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供安置帮教对象相关信息,包括:姓名、人数、文化程度、岗位需求等基本信息,由区人力资源局将安置帮教人员纳入年度职业培训计划,针对就业困难人群及安置帮教人群等开展线上线下的招聘活动,为安置帮教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指导和帮扶。
二、关于加强组织领导的建议
我局已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部门预算,2021年单独购买了1名社工从事安置帮教相关工作,同时在街道司法所安排社工从事安置帮教工作,并在石井街道试点网格员参与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建立起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网格员”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队伍,引导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整合多方资源,推动成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帮教机构。
三、关于营造回归氛围的建议
我局与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社保局、各街道就进一步营造回归氛围,落实对安置帮教人员的帮扶进行了沟通。区人力资源局设立就业援助资讯热线,到各人才资源密集的企业进行宣讲,将安置帮教相关知识普及到公司及个人,鼓励大中小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困难的特殊群体,引导企业消除特殊群体就业歧视,营造平等公平就业环境;区民政局积极帮助符合国家规定的刑满释放人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2020年为1名安置帮教人员提供临时性社会救助;我局联合各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帮教档案,帮助有就业意向的刑释解矫人员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再就业服务,2020年以来临时安置刑满释放人员1人,协助深圳监狱临时安置刑满释放人员30余人,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10次。
四、关于加强“流动”刑满释放人员管理的建议
我局已全面落实了刑满释放人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列管”,并每月定期将安置帮教人员名单报送至区公安分局,减小了“流动”刑满释放人员失联、失控的情形,增强了管理规范化、便捷化。目前我局刑满释放32人,其中双列管人数9人。
五、关于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的建议
为确保安置帮教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我局对刑满释放人员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重点刑满释放人员采取联合街道司法所“必接必送”措施;普通的刑满释放人员则动员家属或基层组织接回,有力化解管理风险;对于有重新犯罪的、就业困难情形的刑满释放人员联合区民政局和区人力资源局,对其进行就业帮扶,从根本上解决其困难。近期,我局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了风险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暂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下一步,我局将协同推进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安置帮教人员有序管理。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陈熙,联系电话:28829915)